近排睇緊本書叫做"Child of Divorce Child of God",令我諗返起“天父”。
聖經教導我哋,神係我哋嘅天父,而弟兄姊妹會係祈禱當中稱神係天父,或者阿爸父,但天父同阿爸父呢兩個稱呼,唔知點解對我嚟講個感覺好遠,我用唔到嚟稱呼神,因為我成日覺得我已經有爸爸啦,做咩要叫神做爸爸喎,硬係叫唔出。
而我覺得神係我最好最好嘅朋友,可以無所不談,同埋我好信得過佢同愛佢,只係爸爸個稱呼始終apply唔到係神身上,所以我無為以有咩問題。
但係過去呢三年,神開始俾我知道問題所在,點解我硬係稱呼唔到神為天父,呢三年神努力拔起埋藏咗我心底裡面嘅一條刺,然後作出醫治,包紮,讓我完全痊癒。
神讓我知道我其實好嬲爸爸(嬲佢以前點樣傷害媽咪),但另一邊廂我知爸爸好錫我同照顧我,我亦都好愛爸爸,所以好mixed feelings, 但爸爸嘅好,令我自自然然將我對佢嘅嬲怒埋藏咗係我心底好底嘅地方,連我自己都唔記得, 無再挖返出嚟。
神緊係唔想我帶著呢個傷口成世,雖然俾神挖返哂啲嘢出嚟好痛,但係以家望返轉頭係好感恩,神同我返去嗰個傷痛地方,重新開始,而家更加可以freely稱呼神為”天父“或”阿爸父“,令我同神更親近多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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